
近日【光伏资讯】微信公众号(PV-info)了解到,1月20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我省工商业分时电价峰谷浮动基数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同日,
河南省意见稿提到,我省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已不再执行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为促进电力市场公平竞争,自本通知印发次月起,我省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执行工商业分时电价的,输配电价不再参与峰谷浮动,峰谷时段、浮动比例等其他事宜仍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工商业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4)283号)规定执行。
1月20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文件明确,自2026年3月1日起,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含地铁)牵引用电外,由电网代理购电的大工业用户和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用户执行政府规定的分时电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不再执行政府规定的分时电价。